雷雨夜梦

城市最高的建筑,那是无上权力的象征。整个城市掌握最强大力量的人,就住在这栋建筑的顶层。没有人敢上去,甚至这栋楼的11层以上都无人曾经涉足:因为那里的电梯,11层以上是没有按钮给你选择的,除了顶层。

传说Adam得到了至尊的剑,从而获得了永生、自愈和强大的精神控制力。然而,刀刃的另一口却砍掉了Adam的人性,将其拉向了深不见底的堕落之渊。

Brian,一个带着金丝边眼镜,瘦长的,深着淡棕色西装的男人,阴森、险恶,时不时嘴角微微上扬所透出的令人不禁冷颤的寒气如冰冷的剑刃般威慑。他为他打点城市的一切事务,仿佛是他最信任的管家。最为报答,他分享给他自己力量的一部分。

Elsa是一个面容娇好、身材惹火的女人,她深深明白他的罪恶丑行却不得不拜倒在他强大的权力之下而无法抑制住内心对享受奢华富贵、虚荣贪婪的欲望的天生渴求。同样,也没有一个男人不为她的美貌所迷恋倾倒。堕落的Adam已失去人类的理智,独剩空虚的心灵被逐渐残食。

Carl和Donald在城市监狱中建立了深厚的友谊。Carl的入狱看似理所当然:他擅自闯进了城市博物馆,却与闻讯前来的女探员持枪对峙。虽然Carl从未扣动扳机,但是女探员却倒地噎气了。Carl告诉Donald,自己很明白是谁杀死了探员,他也很明白对方这么做的目的。

在Carl几乎告诉了Donald一切关于自己前半生的经历后,就患病不治身亡于狱中—兴许是他不愿接受治疗吧。在Carl前半生中,Donald并不是他唯一的挚友。Adam、Brian与他曾经身为国家探员,在合作共事中患难与共,同生共死。当Carl第一眼见到埋藏在碎石深处中的剑时却难以控制得被其吸引,而Adam却夺过剑奋力一挥斩断了Carl伸欲触剑的右手。当Adam真正成为这城市的无上权威时,Carl受尽其残忍的诅咒,也无法逃脱灵魂在死后被Adam永远禁锢的命运。

Carl认为Donald是唯一一个能够拥有剑而控制住自己的人,他觉得Donald与剑的融合会是相当剧烈快速的调谐过程,而Adam与剑的融合耗费了数十年的时间。在这个过程中只要Donald做出选择,就有机会主宰自己的命运。Carl说,要战胜Adam,关键是要找到剑,并且在月全食之夜刺进Adam的喉咙才能将其杀死。

悲伤的Donald在出狱后一心想要救赎Carl的灵魂。他在城市中四处游走并且秘密打听剑的下落,也与Brian安插在城市各处的爪牙们建立了虚伪的良好的互交关系。Brian似乎不清楚Donald和Carl的关系,事实上,他很少过问监狱中发生的事儿。他只负责令Carl坐牢安分地度过余生,不要打扰到他和Adam。

梦境总是离奇跳跃着。不知为什么,Donald走进了这至高建筑的电梯。他挖开了电梯的金属底板,里面是个狭窄的暗格中安置着一根细长的金属盒子,一面听来数十人急促的脚步声。Donald立即按下11层的按钮。电梯门关上后,他耐心地取出金属盒子打开。

那是一把美丽到令人窒息的银白色的剑。剑鞘和剑柄上盘旋的花纹犹如翻腾的云中巨龙。剑的出鞘声音清脆悦耳,丝毫没有金属摩擦声发出的撕心裂肺的痛楚。唯有剑身透出阴幽惨淡的光芒。在Donald握住它的一刹那,就面临着抉择。电梯上升到11层,却没有停,一直冲上了大楼的顶层天台。

电梯厚重的金属门打开了。这是真正第一次有除了Adam、Brian和Elsa之外的人来到这与世隔绝的世界。在下雪,只有这里看到的世界下着鹅毛大雪。Donald顺着大楼边沿往下探望,令人诧异得发现这里到地面的高度与身处普通六层民房天台毫无差别。然而,天台上还有一栋木屋。当Donald踏上木屋台阶的一瞬间,他感觉地面仰冲直上,到了真正至高建筑俯仰大地的高度。

Adam一行人对Donald的到来毫不意外,甚至还煞是有礼地招呼,直到Adam说道:“知道么,你夺了我的剑,我便令你死。”愤怒的Donald拔剑相向,刺穿了Adam的身体,那伤口却会慢慢愈合,甚至连一点血迹和伤疤都不曾留下。Adam和Brian一挥手,屋子内的实物向Donald飞去;而Donald一扬手,这一切又嘎然停止...

当皎洁的月亮渐渐被吞噬殆尽,冰寒的剑刃仿佛是那最后一道月色幽光刺透了Adam的喉咙。他永远倒地,Brian落荒而逃,Elsa瘫坐一旁。Donald仿佛听到Carl灵魂释放的欢呼...

可谁都不曾想到,又仿佛所有人都能预料到,Donald和Elsa开始生活在这远离城市喧嚣却主宰城市一切的木屋中。

Elsa对Donald道:“其实,一切都没有变...”

Donald看了Elsa一眼,毫无表情地应道:“是的,只是我在变成你,而你在变成他...”

凌晨,被磅礴的雷雨从梦中惊醒,起身关窗...

扑克版UNO的基本规则

为什么要用扑克牌呢?因为它便宜,而且能几副叠加扩展参与人数。唯一的限制是:参与人数过多会导致簇拥。

UNO游戏最后胜利的玩家充满随机性,但是反应快的玩家获胜的几率来得大。譬如,本人在一个下午的七人对弈中只赢了两把(近视玩家千万要戴上眼镜!)

游戏胜负判定:玩家先将手中的牌出光,即获胜。

游戏人数:建议四人以上,用牌两副以上。原则是,人越多游戏越刺激,牌数参考人数。

基本规则,刚上手可能会觉得很复杂:

  • 将牌充分洗净后,背面朝上垒叠堆在众人中间,按逆时针的顺序每人抽取五或七张牌;
  • 如果是游戏刚开始的第一回合,谁拥有黑桃三,谁先出牌,没有就依次往上类推,直到找到拥有唯一的最小点数的黑桃的玩家(若依旧没有就得换其它花色继续了,不过这种概率太小了);
  • 如果不是游戏第一回合,那么上一回合的赢家先抽牌和出牌,顺序与上一回合结束时一致;
  • 首先按照逆时针发牌,下家(相对而言,因为有可能顺序变为顺时针)发的牌必须与上家花色一致或者点数一致,或者出任一花色A或Joker;
  • 如果没有办法出符合上家要求的牌(包括也没有A和Joker在手),那么补一张牌,如果这张牌符合要求就出,否则,不再继续补牌,下家出牌,当然也可以选择不出牌而情愿补一张,但最多只能补一张而已,并且若想出牌,必须出新抽的这张;
  • 符合要求的出牌可以一对一出、三个一出等等(只要这些牌的花色点数都相同);
  • 可以抢牌,即当某玩家打出某牌,自己手中也有同样花色点数的牌可以喊“抢”并且跟上此牌(例外是:不允许抢A),之后出牌者为抢牌者的下家,包括特殊牌的作用对象也将以出牌者为基准(这完全就比反应灵敏了);
  • 如果只剩下一个牌,必须立即叫“you know”,忘记或者晚叫的话,补牌两张;
  • 如果剩下的多张牌花色点数相同,就无须叫“you know”,即可在一起抛出后获胜。

现在介绍一些特殊牌的用途,同样可能会比较复杂(尤其当有人抢牌时):

  • J用于跳过下家使下下家出牌,即跳开一个人,如玩家顺序为A-B-C-D-E-F-G-H-A,当A打出J后,B不动,C出牌;若在C出牌之前D就抢牌,那么C也不动,跳过E、F两人,G出牌,以此类推,下一个出牌者总是取决于最后一个抢牌者的位置;相当于正统中的“skip”,可用“jump”助记;
  • Q用于反序(顺时针<—>逆时针),当有人抢牌时,再次反序,因此遵循的原则必然是:奇数个Q反序,偶数个Q保持原序;所有抢牌完成后,下一个出牌者总是取决于最后一个抢牌者的位置;相当于正统中的“reverse”,可将“Q”看成带个小开关(代表方向切换)的圆圈来助记;
  • K用于使下家补牌两张,只有当下家拥有同样花色的K时才能跟牌,使得下下家补四张牌,以此类推;补牌后失去此次出牌机会;若有人抢牌,遵循的原则与上述J和Q类似,这里不再多说;相当于正统中的“draw two”,可用“kill”助记(让下家生不如死...XD);
  • Joker是某种意义上的百搭牌,但是它们的主要功能是让下家补四张牌:出Joker后,下家补四张牌,并且失去此次出牌机会,下下家的出牌参考上家的出牌(或者也可参考正统中的那样,指定一个花色让下下家出);它同样可以具有和K相同的传递特性和跟牌特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黑白Joker和彩色Joker作用一样但不能互跟互抢;相当于正统中的“wild draw four”,可把小丑看成恶魔记住它的可怕;
  • 各个花色的A是百搭牌(但是不能搭上家出的K和Joker),出牌后可以随便指定下家应该继续出的花色;这是唯一一张不能被抢的牌(为什么呢?);相当于正统中的“wild”,爱咋记咋记。

完毕。随时修正补完。

右边脸颊上的神奇图景

三颗饱满的QCD,呈近似正三角的三个定点,边长大概1.5~2.0CM;其中一颗其实是由三颗更小的迷你QCD按照同样形状放缩后构成。当然,以睿智的人类独特的洞察力一眼看出这其实是分形的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其计算模型就是递归。所以我说recursion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它时常令人捉摸不透,但就是存在那里,不容置疑。

你们认为QCD是什么呢?除本上下文的理解之外,兴许觉得耳熟。实际上,在量子力学中,QCD代表了“quantum chromodynamics”,即量子色动力学。它是关于强相互作用,一种描述在质子、中子、π介子等强子中的夸克和胶子的相互作用的基本力的量子场论,研究色荷费米子的三度特殊酉群的杨-米尔斯理论。而在量子色动力学中,“3”是个相当常见的数字,最实在的印证就是存在3种色荷,电荷量都是分母为3的分数,或是3种该理论描述的基本相互作用:一个夸克辐射或吸收一个胶子;一个胶子辐射或吸收一个胶子;两个胶子直接相互作用。

小小的一幅图景,涵盖了数学、计算机科学、粒子物理学三方面的内容,实在令人难以自抑对大自然莫名其妙的赞许...

生活就是裸计算

对于一个左脑比右脑发达并且具有强迫思考倾向的人类,就我个人看来,其思维模式、行为动作都会受到倾向于实施行动的最优化方案的算法所导向支配。这里有一个比较切身的实例,关于日常穿衣完全由能否形成一个自洽的循环过程决定。目前一周七日,我四日在学校,三日在家。假定我有A、B、C三套着装,A、C置于家中,B置于学校。限定一套衣物可穿最多四日不洗,这样会比较理想:在周日晚上我从家中出发着A装,周一、周二均如此,周三着B装,周四着A装回府;周日晚再着C装出发,周一、周二着B装,周三着C装,周四着B装回府;如此反复。这样,除了这种方案开始的第一周,三套衣物地位在这个过程中完全等价,形成一个闭环。

这是一个相当简单的例子,而这种秩序恰是我热衷追求的。然而,生活数以万计的行为细节会远远提升制定这类策略的复杂度。即便是对于这般简单的过程,都很难以进行抽象而为整个体系降低复杂性。否则的话,便能很悠然地做到既时刻享受这种秩序的快感,又不至于让自己的左脑不堪重负。我称这种没有抽象(在目前看来也不可能建立出普适的抽象)的过程为裸计算(raw computation)。

右脑主导的人类不会碰到这种大脑载荷,但相对而言,感性思考所带动的行为更接近于自然界无外部作用下的演化。我不想在此讨论生命的出现的事实是如何与热力学第二定律相适应的,这毕竟与我所说的不完全一致和可类比。我仅仅认为这种思考模式会倒向混沌一边。然而,对于系统局部性有限时间的观察不足以描述其全貌,是故大尺度而言可能我是错的。好在恰恰正因为如此,没有人类能反驳倒我。

小可之四

这个学期开始至今,是第四周了。我不太能见到小可。实际上,掐指算来,也就三次:第一次是在嘉实一条街的小朵颐饭馆前走过——那是一个背影,还是那件红色马夹;第二次是在一条街靠寝室楼的末端,恰好她回脸张望什么,但是没看清她的脸,距离太远了;第三次是今日中午从超市返回,走不出十米,她反向走过,侧着脸和三个男生打招呼说再见。

我至今不知道她是什么专业的。兴许是课程时间安排错开了,兴许是我们的课时相比之下实在太少了,走在大街上的时间短了,相遇的概率也就低了。

她今天的头发比较零乱。嗯...我不确定,可能只是她的新发型,不过我不是很喜欢,那仿佛是她当年处于气质转变过程中的发型。我依然觉得厚实的,尾端微翘的披肩短发(再稍短些)更适合她;再略略地染些褐色,明眼不易觉察,可能会更棒。

小可之三

xxq留言说他期待小可三部曲。其实我没这个打算,本来就是想到什么写什么的自由命题。不过我碰巧又想到一件趣事儿似乎可以说说,这是从别人口中得知的。

小可的男朋友现在我们专业担任干部,但我不知道是哪方面的职务,不过总是风风火火的。我们叫他Danfe。然而并不是一开始就被叫作Danfe,当他还和小可在一起的时候,还有另外一个称呼,和“小可”是一对儿,可以猜猜。后来被叫做Danfe,出于在大一英语课上闹的一个笑话:貌似是教师在解释某个单词或者片语时,需要我们联想另外一个单词,意思相近可以代替它,Danfe站起来说:“单飞”。因为乡音太重的关系,教师很疑惑:“Danfe1? What's danfe? I don't know. How to spell?”全班就这么笑喷了,因此得名。

小可和Danfe在一起的时候,即便在公共场合也不会觉得很拘束。时常发生的情况是:即便周围有很多空位,小可也总是黏在Danfe身上。这件趣事儿就是这样了,是一段对话。一日清晨大伙儿赶早上课,但食堂人不多。小可和Danfe黏在一座上,其它三个都空着。少顷,小可说:“嗯...我还想喝包豆奶。”Danfe应:“那我去吧。”小可婉拒说:“不用啦,我去...”Danfe不依,道:“还是我去吧,照顾你是我的责任。”那时候我的几位同学——同样认识小可的——就在旁桌,我能想象他们的反应...

最后提一下的是,昨晚看了李玖哲《想太多》的MV,觉得里面的女主角郑多英和小可挺像,头发、脸型和眼睛。

注1:这个拼写是我自己写在这里的,是之前我给 Alexey Dokuchaev 发邮件汇报一个FreeBSD的port的问题时发现他的邮箱是danfe@freebsd.org而借用了前缀,我想就是这么发音的吧。

小可之二

小可鲜有表情兴许只是我们的错觉。事实上,我也是见到过小可笑的,只是不是从正脸,而是从后侧方。那是在大二下的一节电路理论课上,我坐在小可的后面,她旁边还有她男朋友。她似乎很无聊,不想听讲师的嗡嗡声,就开始烦男友。先是毫无忌讳地把两只脚搁置到了他的大腿上,然后就把草稿纸撕成小纸片揉成团往他脸上扔,边扔边不停地咯咯直笑。所以我就说,那时候她还很稚气——其实也许这也是一个错觉吧。

小可

小可是我们学院的一个女孩儿,她的名字和这个称呼没有关系,至于什么来源也就不说了,总之我认为这称呼很适合她。小可算不上漂亮,但是远看却会有漂亮的感觉,看久了也会有这样的感觉。小可外表很冷,因为每次走在学校街道上看到她都是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除非他的男朋友在她身边——其实即便这样也很少看到她的脸部肌肉有任何形式地抽动一下——而现在她和她男友分手了,至于有没有另结新欢我们不得而知,至少这学年开始至今每次看到她的时候多数是一个人在走。

小可有点男生的气质,不论她把自己打扮得如何淑女,但这只是微乎其微的一丁点儿味道。我认为这是一种很不错的混合比例。大一的时候小可显得有些稚气未脱,留着低压着脑袋的薄薄的短发;到了大二,见到她留了长发并染色又烫卷了下,飘着素白色的中裙从路道对面的人形台阶石走过,感觉几乎完全不一样了。现在的小可显出了一点成熟,只是一点,但无疑又为她的气质混合增色了不少。超超说,小可和男友分开后貌似穿衣的品味都有了很大的提升,我观察了下,确实如此。难道说所有女孩儿在恋爱期都会表现出审美观念的退化吗?这似乎和我们想象中的完全相反了吧...

生活的哲学

嘉定校区的学生公寓8号楼的床,是那种上面是床铺,下面是书桌的模型。虽然无论床抑或书桌,都比在本部时大得多,但是很显然存在着一个致命的设计错误:对我这种身高的人类而言,床的高度已经显得太低了,而书桌座位是凹进去的,以致于到目前为止我的脑袋已经撞顶少说二十次以上了。不过好在现在我渐渐把这事儿放上了心头,撞头频率低了不少。

但是这依然不够方便。当我想站在书桌前看会儿书时——考虑到老坐着不动对生理不利,尤其是我这样一个身高体重接近一比一的雄性地球生物——就会显得格外恼人:我必须得把头往下低,低得颈椎酸疼;否则的话,我的脑袋就会顶穿整个床板。

哦!不!千万不要以为这是一种不幸呵!作为一个具有独特看待事物、挖掘深层奥义的目光的人类而言,这并不是一种悲哀。相反,那是一种来自生活的哲学:如果你不能顶天立地地站在天地之间,那么你就应该远离书桌。其实生活中不缺乏哲学,缺乏的是感知这种哲学存在的先觉,和一种无所畏惧的想到哪里就扯到哪里的不屈精神和坚韧品格。

老妈的逻辑

大学两年来很多人说我逻辑混乱。后来我渐渐意识到这也许是遗传的关系:我妈的逻辑就已经够诡异的了。我之前一直没意识到这点是因为我生活得耳濡目染,但是和他人谈起我妈的言屋里的人将衣服挂在窗外,巷子中砖瓦紧凑地接着淅淅沥沥的水滴。“滴答滴答下小雨了,种子说我要发芽,我要发芽。”记论时,经他们点拨才有所领悟:

  • 看到林志炫的演唱会时问我:这个男人是谁。我说你猜啊,她说:林炫志吧...
  • 看到罗大佑的演唱会时问我:这个男人又是谁。我说你再猜啊,她说:罗大佐吧...(我还佐罗呢 o_-)
  • 和某朋友出去买水果,朋友挑了个特大的哈密瓜,她大叫:啊,这瓶王老吉好大啊!(我发誓,绝对是无心的,我妈主观上还没幽默到这种程度...)
  • 我手表坏了,向她发短信抱怨;她回复:天冷注意保暖...
  • 换了新轮胎后的抱怨:哎,我跟你讲哦,这次新换的那个轮胎啊,都没什么嚼劲的!

不过,也说不准,也许她反而是被我熏陶出来的。毕竟咱俩都是局里人,迷迷糊糊的...